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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佣和劳务关系的区别在哪

2025-11-04 16:2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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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佣和劳务关系存在多方面区别,包括主体范围、主体地位、提供劳动的方式、承担的法律责任等方面。

主体范围不同。雇佣关系的主体范围相对广泛,可能是法人之间、自然人之间或法人与自然人之间。例如,个体工商户雇佣员工,就形成了雇佣关系。而劳务关系的主体可以是法人、组织之间的关系,也可以是自然人之间的关系,还可以是法人与自然人之间的关系,不过通常更强调平等主体之间的合作。比如,企业临时聘请一个技术专家进行项目指导,这就是劳务关系。

主体地位不同。在雇佣关系中,雇主与雇员之间存在一定的人身依附性。雇员需要按照雇主的指示和要求进行工作,接受雇主的管理和监督。例如,工厂里的工人要遵循工厂的工作时间、工作流程等规定。而在劳务关系中,双方是平等的民事主体,提供劳务一方在工作过程中有较大的自主性,只需按照约定完成工作任务即可。如自由摄影师按照客户要求完成拍摄任务,在拍摄过程中可以根据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进行创作。

提供劳动的方式不同。雇佣关系中,雇员一般是持续性地为雇主提供劳动,工作具有相对的稳定性和规律性。像公司的全职员工,每天按照固定的工作时间上下班,持续为公司提供劳动。而劳务关系通常是临时性、一次性的劳动服务,以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为目的。例如,搬家公司为客户提供一次搬家服务,任务完成后劳务关系即结束。

承担的法律责任不同。在雇佣关系中,雇主对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的人身损害要承担赔偿责任。如果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雇主与雇员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而在劳务关系中,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比如,装修工人在为业主进行装修时受伤,如果是因为工人自身操作不当导致,业主可能只需承担部分责任。

雇佣和劳务关系的区别在哪(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

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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