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使借条合法,需包含双方身份信息、借款金额、用途、利息、借款日期、还款时间等内容,由借款人签字或盖章,并确保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
借条的基本信息要完整准确。借条中应清晰写明双方的身份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等,以明确借款人和出借人。对于姓名,要写全名,避免使用昵称或简称,防止在发生纠纷时难以确定当事人身份。例如,“张三”要比“小张”更具法律效力。
借款金额要明确。借款金额需同时用大写和小写书写,如“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 元)”,这样可以避免因数字篡改或歧义引发的争议。最好注明借款的币种,是人民币、美元还是其他货币。
借款用途也应注明。明确借款用途有助于证明借款的合法性和合理性,比如“用于购买房产”“用于企业经营周转”等。如果借款用于违法活动,那么该借条可能不受法律保护。
关于利息部分,如果有约定利息,要在借条中明确利率标准,是年利率、月利率还是日利率,以及利息的支付方式和时间。根据法律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 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如果没有约定利息,则视为无息借款。
借款日期和还款时间也很关键。借款日期要准确记录,这关系到借款期限的计算和诉讼时效的起算。还款时间可以约定具体的日期,也可以约定还款条件,如“在借款人收到某笔款项后还款”。
借条应由借款人签字或盖章。签字时要确保是本人签字,并且字迹清晰可辨。如果有条件,还可以按手印,增加借条的真实性和证明力。同时,借条最好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以保障双方的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条
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