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商品房买卖过程中,签了房合同后违约的情况时有发生。违约方需要承担一定的违约责任,赔偿相应的损失。那么,签房合同违约怎么办呢?赔偿多少呢?下面我们就来详细了解一下。
一、违约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二、违约赔偿
房合同违约的赔偿方式主要有两种:
1、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是当事人约定的一种违约赔偿方式。如果合同中有约定违约金,违约方应当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
2、赔偿实际损失
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违约金过低,不能弥补受害方的实际损失,受害方可以要求违约方赔偿实际损失。实际损失包括受害方因违约行为所遭受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三、违约赔偿标准
违约赔偿标准具体如下:
1、买方违约
(1)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不支付房款的,应当支付已付房款总额5%-20%的违约金;
(2)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不办理过户手续的,应当支付房款总额1%-3%的违约金;
(3)擅自将房屋转让给他人或者抵押的,应当支付房款总额10%的违约金。
2、卖方违约
(1)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不交房的,应当支付已付房款总额5%-20%的违约金;
(2)交付的房屋与合同约定不符的,买方要求退房的,应当返还已付房款并支付利息;买方要求继续履行的,应当赔偿买方因房屋不符而造成的损失;
(3)擅自将房屋转让给他人或者抵押的,应当支付房款总额10%的违约金。
四、特殊情形
在以下特殊情形下,当事人一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1)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非其过错造成的;
(2)法律或者合同另有规定的。
五、解决途径
发生房合同违约纠纷的,当事人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解决:
(1)协商解决;
(2)向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投诉;
(3)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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