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借条的借款也能起诉,需要收集其他能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准备好起诉状等材料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在没有借条的情况下,若要起诉借款纠纷,关键在于收集相关证据以证明借贷关系的存在。以下是具体步骤和要点。
证据收集:虽然借条是证明借贷关系的直接证据,但没有借条并不意味着无法起诉。可以收集其他间接证据来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比如转账记录,它能证明款项的转移情况,显示资金的流向。若是通过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转账,要保留好转账的截图、电子回单等,明确转账金额、时间以及对方的收款账户信息。
聊天记录也是重要的证据之一。如果在借款时与对方有关于借款事宜的沟通,包括借款金额、用途、还款时间等内容的聊天记录,要完整地保存下来。语音通话记录同样可以作为证据,在通话中明确提及借款的情况,也能起到证明作用。证人证言也有一定的证明力。如果借款时有其他人在场,能够证明借款事实的发生,可以请证人出具书面证言或者出庭作证。
准备诉讼材料:要撰写一份合格的起诉状。起诉状应当包括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如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联系方式等;诉讼请求,即要求对方偿还的借款金额、利息等;事实和理由,详细说明借款的经过、时间、地点等情况。同时,要将收集到的证据进行整理,按照一定的顺序编号,并制作证据清单,注明每份证据的名称、来源、证明内容等。
选择管辖法院:一般情况下,要向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被告住所地是指被告的户籍所在地,如果被告经常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的,以经常居住地为准。合同履行地通常是指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也就是出借人所在地。
向法院提交起诉状和证据材料后,法院会进行审查。如果符合立案条件,法院会予以立案,并通知缴纳诉讼费用。立案后,等待法院安排开庭审理,在庭审过程中,要充分展示证据,阐述自己的观点和主张,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八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