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公司宣布破产后起诉追讨欠款是有可能要回钱的,但存在多种影响因素。如果公司有足够的破产财产且债权得到确认,债权人有机会按比例获得清偿;若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债权人可能无法全额收回欠款甚至部分无法收回。
公司宣布破产后起诉是否能要回钱,需要分情况来看。若公司破产后经过清算,有足够的破产财产可供分配,并且债权人的债权在破产程序中得到了确认,那么债权人是有机会按照法定的清偿顺序获得相应的清偿的。
1、破产财产充足情况
当公司的破产财产在支付了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还有剩余资金用于清偿其他债务时,债权人的债权若属于优先受偿范围,比如职工的工资、劳动保险费用等,那么这部分债权通常能够得到优先保障,债权人很可能要回钱。即使债权不属于优先受偿范围,在其他债务清偿完毕还有剩余财产的情况下,普通债权人也能按比例获得一定的清偿。
2、破产财产不足情况
要是公司的破产财产不足以支付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或者在支付完这些后没有剩余财产用于清偿其他债务,那么债权人的债权可能无法得到实现,也就很难要回钱。如果债权人的债权存在争议,在破产程序中未被确认,那么其主张清偿也会面临困难。
公司破产后债权人起诉有着明确的流程。第一步,债权人需要在规定的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这是非常重要的一步,因为只有申报了债权,才能在破产程序中主张自己的权益。
1、债权申报
债权人要在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提交债权证明材料,说明债权的数额、性质等情况。管理人会对申报的债权进行审查和登记。
2、参加债权人会议
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在会议上可以对破产财产的管理方案、变价方案、分配方案等发表意见,行使表决权,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提起诉讼
如果债权人对管理人审查债权的结果有异议,或者认为管理人的某些行为损害了自己的利益,可以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司法途径解决争议。
在公司破产后,并非所有债权都处于同等的受偿地位,有些债权是可以优先受偿的。优先受偿的债权能够在破产财产分配中获得优先保障。
1、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破产费用是指在破产程序中为全体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支出的费用,如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等。共益债务是指在破产程序中,为使债权人共同受益而负担的债务,比如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等。这两者在破产财产中优先清偿。
2、职工债权
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等,这些职工债权在破产财产清偿中处于优先地位。这体现了对职工合法权益的保护。
3、社保费用和税款
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也优先于普通破产债权受偿。
综上所述,公司宣布破产后起诉是否能要回钱受多种因素影响,同时公司破产涉及到诸多法律程序和债权清偿顺序的问题。比如,公司破产清算的具体时间是多久、不同类型债权在破产程序中的具体受偿比例如何确定等。如果您在公司破产相关法律问题上还有疑问,可在本站免费问律师咨询解答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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