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本身不会失去法律效力,但借条引发的债权纠纷有诉讼时效限制,一般为三年,从约定的还款日期届满之日起计算;没有约定还款日期的,债权人可随时要求还款,但最长诉讼时效为二十年。
借条是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重要凭证,它是基于双方真实意思表示而签订的,通常自成立时起就具有法律效力,不会因为时间的推移而直接失去效力。当涉及到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借条所体现的债权时,就会受到诉讼时效的约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如果借条中明确约定了还款日期,那么诉讼时效就从还款日期届满之日起开始计算。在这三年的诉讼时效期间内,债权人应当积极主张自己的权利,比如通过书面催款函、短信、微信等方式向债务人催讨欠款,由此可以导致诉讼时效中断,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要是借条中没有约定还款日期,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还款,但要给债务人合理的准备时间。在这种情况下,诉讼时效的起算点就从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不过,从借条出具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这是最长诉讼时效的规定,它是为了维护社会经济秩序的稳定,防止权利长期处于不确定状态。
所以,虽然借条本身的法律效力不受时间直接影响,但为了保障自身的合法债权能够顺利实现,债权人应当密切关注诉讼时效问题,及时行使自己的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条
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