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不设监事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三人。
一、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不过,对于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而不设监事会。这一规定主要考虑到了小型公司在运营成本、管理效率等方面的实际情况。对于小型公司而言,设立监事会可能会增加公司的运营成本,并且在实际操作中可能会面临一些困难。因此,允许小型公司选择不设监事会,而是设置一至二名监事来履行监督职责,既能满足公司监督的基本需求,又能降低公司的运营成本。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一十七条明确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股份有限公司通常规模较大、股东众多、股权分散,公司的运营情况涉及到众多投资者的利益。为了更好地保障股东的利益,加强对公司经营管理的监督,法律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必须设立监事会,并且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三人。这样可以形成有效的监督机制,防止公司管理层滥用职权,保障公司的规范运作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综上所述,不同类型的公司在监事会成员人数的最低要求上存在差异,公司应根据自身的性质和规模,按照法律规定设置监事会或监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五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不设监事会。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