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期间生病住院一般有病假补贴,即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但具体情况因所在地区、用人单位规定以及员工工作年限等因素而有所不同。
从法律依据来看,根据相关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在医疗期内,员工享有相应的待遇。
关于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的标准,各个地方有不同的规定。有的地方规定病假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例如,上海市规定,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在6个月以内的,企业应按下列标准支付疾病休假工资:连续工龄不满2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连续工龄满2年不满4年的,按本人工资的70%计发;连续工龄满4年不满6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计发;连续工龄满6年不满8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计发;连续工龄满8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100%计发。
也有地方规定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来支付,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比如广东省,用人单位支付的病伤假期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
如果员工的医疗期超过规定的期限,且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需要按照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也可以根据自身的规章制度,在不低于法定标准的基础上,给予员工更优厚的病假补贴待遇。所以,工作期间生病住院通常是有病假补贴的,员工可以通过查看当地法规和所在单位的规章制度,来明确自己应享有的权益。

法律依据: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 第五条
企业职工在医疗期内,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第五十九条
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