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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权转让后以前债务谁承担

2025-11-01 11:1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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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权转让后,对于以前的债务,通常公司自身仍需承担,因为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但在特殊情况下,原股东可能要承担债务责任,受让股东也可能根据约定或法定情形承担相应责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所以,无论公司股权如何转让,公司作为独立的民事主体,其债务承担主体是公司本身,这是基本原则。例如,A公司在股权发生转让之前,因正常经营向银行贷款形成债务,股权发生转让后,这笔债务依然由A公司负责偿还,而不是由原股东或者新股东直接承担。

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如果原股东存在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就转让股权的情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受让人对此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公司请求原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债权人依照规定向该原股东提起诉讼,同时请求前述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也应予支持。比如,甲作为原股东,在公司成立时承诺出资100万,但实际只出资50万就将股权转让给乙,且乙对此知情,那么公司或者公司的债权人就有权要求甲补足剩余的50万出资,乙对此要承担连带责任。

如果股权转让双方在转让协议中对公司以前的债务承担有明确约定,并且该约定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那么双方应当按照约定执行。例如,在股权转让协议中明确约定,某笔特定的债务由原股东承担,那么原股东就需要按照约定承担该笔债务。公司股权转让后以前债务的承担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和判断。

公司股权转让后以前债务谁承担(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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