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被告人拒绝偿还债务时,债权人可通过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来维护自身权益。法院会采取一系列执行措施,若被告人仍拒不执行,还可能面临司法制裁。
在债务纠纷中,若债权人通过诉讼获得了胜诉判决,但被告人拒绝偿还债务,可依据法律规定申请强制执行。债权人需在法定期限内,通常是判决生效后的两年内,向作出判决的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书。申请书应详细说明申请执行的事项、理由等,并附上生效的法律文书。
法院受理强制执行申请后,会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义务。同时,法院会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查询、冻结、划拨等操作。例如,查询被执行人在银行的存款,直接划拨其账户内的资金用于偿还债务;还可以查封、扣押、拍卖被执行人的其他财产,如车辆、房产等,以拍卖所得偿还债务。
如果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若被执行人有劳动能力却拒绝通过劳动获得收入来偿还债务,法院也会采取相应措施促使其履行义务。在整个执行过程中,债权人应积极配合法院工作,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等信息,以便更高效地实现债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三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二百四十五条
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