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款拖欠可以找建设局(住建局)、清欠办、劳动监察部门、信访部门等政府部门。
建设局(住建局)在建筑行业中有着重要的管理职责。建设局负责对建筑工程的施工许可、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等方面进行管理。工程款拖欠往往与工程建设过程中的诸多环节相关,建设局有权对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行为进行监督和规范。例如,若建设单位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建设局可以依据相关法规对其进行调查,并责令其限期支付。建设局还可以对违规的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采取行政处罚措施,如罚款、暂停项目等,以此来保障施工单位和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清欠办是专门为解决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而设立的部门。清欠办的主要工作就是协调和处理各类拖欠款项的问题。当遇到工程款拖欠情况时,清欠办会介入调查,了解拖欠的具体情况和原因。他们会组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进行协商,促使双方达成还款协议。如果协商不成,清欠办会根据具体情况,联合其他相关部门,采取进一步的措施,如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劳动监察部门对于涉及农民工工资的工程款拖欠问题有管辖权。在很多工程款拖欠案件中,最终受影响的是农民工的工资。劳动监察部门可以对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当农民工因工程款拖欠而无法拿到工资时,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会依法对用人单位进行调查,若发现用人单位存在拖欠工资的违法行为,会责令其限期支付工资,并可以对其进行行政处罚,保障农民工的劳动报酬权益。
信访部门是政府倾听群众诉求的重要窗口。当工程款拖欠问题经过其他途径未能得到有效解决时,相关人员可以通过信访的方式向信访部门反映情况。信访部门会将问题整理分类,并转交给相关的责任部门进行处理。同时,信访部门会对处理过程进行跟踪和监督,确保问题得到妥善解决。信访部门还可以协调多个部门共同解决复杂的工程款拖欠问题,推动问题的解决进程。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八百零七条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