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续食品经营许可证需要提交食品经营许可延续申请书、食品经营许可证正本、副本、与延续食品经营许可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等。
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延续关乎食品经营者能否继续合法开展经营活动,以下为详细所需材料介绍。食品经营许可延续申请书:这是申请延续的基础文件,需准确填写经营者的基本信息,如名称、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等,还要详细说明申请延续的食品经营许可事项,包括经营项目、经营场所等内容。该申请书需确保填写内容真实、完整,以保证申请流程的顺利进行。食品经营许可证正本、副本:提交这两证是为了证明经营者之前已获得合法的食品经营资格。相关部门会对证件进行审核,确认其有效性和合法性,以核实经营者是否在许可有效期内规范经营。与延续食品经营许可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这部分材料需根据具体的经营情况和许可事项来提供。比如,经营条件发生变化的,要提交经营条件变化情况说明及相应的证明材料。若经营项目有所调整,需提供新增经营项目的相关资料,如产品的来源、质量合格证明等。从事食品经营的人员健康证明也是重要材料之一,需确保所有直接接触食品的从业人员都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以保障食品安全。经营场所的布局图、操作流程文件等也可能根据实际情况要求提供,这些材料有助于相关部门全面了解食品经营的环境和过程,判断是否符合食品经营的规范和要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三十五条
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但是,销售食用农产品和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不需要取得许可。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应当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审核申请人提交的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要求的相关资料,必要时对申请人的生产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核查;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准予许可;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予许可并书面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