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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如何认定工伤

2025-10-31 05:5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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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九泽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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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一般不能认定工伤,因为其与用人单位建立的通常是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关系,不在《工伤保险条例》调整范围内。但存在特殊情况,若退休人员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与用人单位形成劳动关系,在工作中受伤可认定工伤;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退休人员,在受聘期间因工作受伤,可通过民事侵权等途径索赔。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终止。这意味着退休并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不再是劳动关系,而是劳务关系。而认定工伤的前提通常是存在劳动关系,所以正常情况下退休人员无法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认定工伤。

不过,对于达到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未办理退休手续或者未依法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继续在原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根据相关规定,用人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这是因为此时退休人员与用人单位仍保持着劳动关系,符合认定工伤的主体条件。

对于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退休人员,重新被用人单位聘用后,在工作过程中发生伤害事故的情形。虽然不能认定工伤,但可按照民事侵权责任来处理。根据《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也就是说,退休人员在工作中受伤,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根据其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

在实际操作中,退休人员在工作中受伤后,应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医疗诊断证明、事故现场的证人证言等。若涉及民事赔偿纠纷,双方可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退休人员发生工作伤害后,要根据自身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途径来解决赔偿问题。

退休人员如何认定工伤(0)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 第三十二条

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者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而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

企业停薪留职人员、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内退人员、下岗待岗人员以及企业经营性停产放长假人员,因与新的用人单位发生用工争议而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动关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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