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伤辞职单位不批,劳动者无需单位批准也可离职。劳动者按法定程序提前通知单位即可解除劳动合同;若处于工伤医疗期内,单位一般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但劳动者有解除权;若单位存在违法行为,劳动者可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只要履行了提前通知的义务,即使单位不批准,到时间后劳动合同依然可以解除。比如,劳动者小李受工伤后想辞职,他提前三十天向单位提交了书面的辞职报告,三十天期满后,无论单位是否批准,小李都可以办理离职手续。
如果劳动者处于工伤医疗期内,依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不得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但劳动者自己有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在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后,劳动者应根据自身情况综合考虑离职的利弊,因为涉及到后续的工伤赔偿等问题。例如,工伤赔偿中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般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时支付。
若单位存在一些违法行为,如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比如,单位长期拖欠工伤职工的工资,这种情况下,职工可以直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单位支付拖欠的工资以及相应的经济补偿。
如果单位以不批准辞职为由,拒绝配合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支付工伤赔偿等,劳动者可以通过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申请劳动仲裁等合法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劳动监察部门会对单位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劳动仲裁机构会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公正的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