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子女不给钱老人看病时,老人可以先尝试与子女协商沟通,若协商无果,可寻求第三方调解,如向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老年人组织等反映情况,由其介入调解;调解不成的,老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子女支付相应的医疗费用。
在我国,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其中包括在父母生病时提供必要的医疗费用和护理。当子女拒绝给钱老人看病时,这显然违反了法律规定和道德准则。
建议采取协商的方式解决问题。毕竟亲情关系较为特殊,和平友好的沟通可能更有利于问题的解决。老人可以和子女坐下来,心平气和地说明自己的病情以及所需的医疗费用情况,让子女了解自己的困境,唤起他们的责任感和孝心。
如果协商没有取得效果,那么可以寻求第三方的调解。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以及一些老年人组织,都有义务和能力对家庭纠纷进行调解。这些组织的工作人员通常具有一定的调解经验和沟通技巧,他们可以从中斡旋,促使子女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履行赡养义务。
若调解也无法解决问题,老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老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子女支付医疗费用。在诉讼过程中,老人需要准备好相关的证据,如医院的诊断证明、病历、医疗费用清单等,以证明自己的病情和所需的费用。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判决子女履行赡养义务,支付相应的医疗费用。如果子女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老人还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当子女不给钱老人看病时,老人有多种途径可以维护自己的权益,保障自己的身体健康和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