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非亲生离婚时,财产判决一般先由夫妻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法院会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同时,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在财产分割上可能会适当多分。
在婚姻关系中,如果发现孩子并非亲生,这对于无过错方来说是一种严重的伤害。在离婚时,财产的处理遵循一定的法律规定和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这里的“无过错方”,在孩子非亲生的情况下,通常指被隐瞒真实情况的一方。例如,男方一直以为孩子是自己亲生,承担了抚养义务,后来发现孩子并非亲生,男方就属于无过错方。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了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的情形,其中包括其他重大过错。孩子非亲生这种情况一般可以认定为重大过错,无过错方可以要求过错方给予损害赔偿。损害赔偿的范围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物质损害赔偿主要是指无过错方为抚养孩子所支出的费用,如抚养费、教育费等;精神损害赔偿则是对无过错方精神上遭受的痛苦给予的补偿。
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在分割财产时,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一方面会考虑夫妻双方的实际情况,如双方的经济状况、对家庭的贡献等;另一方面会充分保护无过错方的合法权益。可能会在财产分割比例上适当倾向于无过错方,比如原本平均分割的情况下,无过错方可能会获得超过一半的财产份额。
如果存在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情况,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孩子非亲生离婚时财产的判决会以法律为依据,以公平合理为原则,充分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