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关系离职手续一般包括交接工作、退还公司财物、结算工资和经济补偿、办理档案和社保转移等步骤。
员工应按照公司规定的时间和流程提出离职申请。如果是员工主动离职,通常需提前一定时间(如试用期提前3天,正式员工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若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行为,员工可依据法律规定即时解除劳动关系。
接下来是工作交接。这是离职手续中很重要的一环,员工需要将自己手头的工作内容、进度、未完成事项等详细地与接手人员进行交接。可以通过书面报告、面对面沟通等方式,确保工作的顺利过渡。同时,要整理好相关的工作资料、文件、数据等,一并移交给公司指定的人员。
退还公司财物。员工需要将公司配备的办公用品、设备、工具、门禁卡、钥匙等物品归还给公司。对于使用公司的交通工具、通讯设备等,也要按照规定进行处理。
工资和经济补偿结算方面,用人单位应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一次性付清员工的工资。如果符合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如用人单位主动解除劳动合同、合同到期用人单位不续签等,用人单位应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的计算根据员工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等因素确定。
办理档案和社保转移也不容忽视。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的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员工应积极配合,提供必要的材料,确保档案和社保转移的顺利进行。
员工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该证明是员工重新就业等的重要凭证。员工要妥善保管好相关的离职证明和手续文件,以备后续不时之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