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没过户就卖了通常无法直接办理销户手续。因为车辆销户一般需要车辆在车主名下且符合特定条件,没过户意味着车辆仍登记在原车主名下,但原车主已失去对车辆的实际控制权。不过可尝试通过向法院起诉、报警等方式,获取相关证明后再去办理销户。
要明确正常情况下车辆销户需要满足一些条件,比如达到报废标准、灭失等情况。而车没过户就卖了这种情况不符合常规的销户流程要求。
一般来说,车辆管理部门办理销户需要收回车辆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等。当车已卖出且未过户时,原车主基本无法提供这些材料,所以不能按常规程序直接销户。
若遇到这种情况,可以采取以下措施。如果买家拒绝配合过户,原车主可以收集买卖车辆的相关证据,比如购车协议、转账记录等。然后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买家履行过户义务。在获得法院的生效判决后,若买家仍不配合,可凭借法院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到车辆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手续。之后,若车辆符合报废等销户条件,就可以正常办理销户了。
如果车辆卖出后疑似被盗抢或者去向不明等情况,原车主可以向公安机关报警。公安机关立案后会进行调查,原车主可以凭公安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到车辆管理部门说明情况,尝试申请办理销户手续。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车辆管理部门对于这种特殊情况的处理方式和要求可能会有所差异。在处理这类问题时,建议原车主及时与当地车辆管理部门沟通,了解具体的操作流程和所需材料,以确保能够顺利解决车辆未过户又想销户的问题。

法律依据:
《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三十七条
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
(一)机动车已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
(二)机动车未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所有人自愿报废的;
(三)因自然灾害、失火、交通事故等造成机动车灭失的;
(四)机动车因故不在我国境内使用的;
(五)因质量问题退车的。
属于第一款第四项、第五项规定情形的,机动车所有人申请注销登记前,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属于二手车出口符合第一款第四项规定情形的,二手车出口企业应当在机动车办理海关出口通关手续后二个月内申请注销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