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生效指的是债权产生了法律上的效力,债权人能够依据法律规定和约定,享有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权利,债务人也需要按照相应的要求履行债务。
在法律层面,债权生效具有重要意义。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当债权生效时,意味着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得到了法律的认可和保护。
从合同之债来看,债权生效通常与合同的成立和生效紧密相关。一般情况下,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比如甲和乙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甲向乙购买一批货物,合同签订完成且符合法律规定的生效要件,此时基于该合同产生的债权就生效了。甲有要求乙交付货物的权利,乙则有向甲交付货物并转移货物所有权的义务;同时乙有要求甲支付货款的权利,甲有支付货款的义务。
对于侵权之债,当侵权行为发生且符合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时,债权生效。例如丙故意损坏了丁的车辆,丙的侵权行为导致丁产生了财产损失,此时丁对丙就享有了要求其赔偿损失的债权。从侵权行为发生并确定责任的那一刻起,该债权生效,丁可以依法要求丙承担赔偿责任。
无因管理和不当得利之债同样有其生效的条件。在无因管理中,管理人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管理他人事务的,可以请求受益人偿还因管理事务而支出的必要费用。当无因管理行为符合法律规定的构成要件时,管理人对受益人的债权生效。不当得利中,一方取得利益没有法律根据,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一旦不当得利的事实确定,债权即生效。
债权生效后,债权人可以通过合法的途径来实现自己的债权,如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债务人也需要积极履行债务,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八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
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三十一条
民事主体行使权利时,应当履行法律规定的和当事人约定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