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年报未报导致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后,可通过补报未报年份的年度报告并公示,然后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来解除异常。
要了解工商年报的重要性。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市场主体应当按规定在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未按时报送年报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对企业的信誉、经营活动等产生诸多不利影响。
当发现工商年报未报时,第一步是补报年报。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入企业信息填报页面,根据系统提示选择相应的年度进行年报补报。补报过程中,要确保所填写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涵盖企业的基本信息、经营状况、资产状况等内容。例如,企业的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企业开业、歇业、清算等存续状态信息;企业投资设立企业、购买股权信息等。
完成年报补报并公示后,接下来要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不同地区的申请方式可能有所不同,但一般有线上和线下两种途径。线上申请可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找到相关的申请入口,按要求填写申请表格,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如补报年报的截图等。线下申请则需要企业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材料,前往企业登记机关的办事窗口提交申请。
登记机关在收到企业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的申请后,会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企业就会被从经营异常名录中移除,恢复正常经营状态。需要注意的是,虽然解除了异常,但曾经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记录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予以保留,可能会对企业的信用形象产生一定的影响。因此,企业应重视工商年报的报送工作,避免再次出现类似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第六十三条
市场主体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
个体工商户可以通过纸质方式报送年度报告,并自主选择年度报告内容是否向社会公示。
歇业的市场主体应当按时公示年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