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场售货员的侵权责任指其因过错侵害他人权益应承担的法律后果。可能涉及产品质量、服务行为等方面。如销售缺陷产品致损、服务中故意或重大过失伤人等要担责。责任形式有赔偿损失、停止侵害等。判断责任需考虑过错、损害后果及因果关系等因素。
商场售货员承担的侵权责任是指其在履行职务过程中,因过错侵害他人的民事权益,依法应当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
1、产品质量方面的侵权责任
如果售货员明知商品存在质量问题,如食品已过保质期、电器有安全隐患等,仍然向消费者进行销售,导致消费者人身或财产受到损害的,售货员所在的商场通常要承担侵权责任。在某些情况下,如果售货员存在故意隐瞒商品缺陷等重大过错,可能也要与商场承担连带责任。例如,某商场售货员明知一款手机电池存在爆炸风险,却未告知消费者,消费者购买使用后手机爆炸造成人身伤害,此时售货员和商场可能都要对消费者的损失进行赔偿。
2、服务行为方面的侵权责任
售货员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如果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消费者造成伤害,如在引导顾客时因推搡导致顾客摔倒受伤,或者在与顾客发生争执时动手打人等,要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其责任形式可能包括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商场售货员承担侵权责任需满足一定的构成要件。只有当这些要件都具备时,才需要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1、存在侵权行为
即售货员实施了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比如上述提到的销售缺陷产品、服务行为不当等。这种行为可以是作为,如主动推销有问题的商品;也可以是不作为,如对商品的重要信息不进行告知。
2、有损害后果
必须有他人的人身或财产受到损害的事实发生。例如消费者因使用售货员销售的不合格化妆品导致皮肤过敏,出现了身体上的损害;或者因购买到假冒伪劣商品遭受了财产损失。
3、侵权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有因果关系
也就是说,消费者的损害后果是由售货员的侵权行为直接导致的。如果消费者的损害是由于其他原因造成的,与售货员的行为没有直接关联,则售货员不承担侵权责任。
4、存在过错
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故意是指售货员明知自己的行为会侵害他人权益,仍然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过失是指售货员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会造成他人损害,但因为疏忽大意没有预见,或者虽然预见了但轻信能够避免。
当商场售货员需要承担侵权责任时,赔偿范围通常根据具体的侵权行为和损害后果来确定。
1、人身损害赔偿
如果因售货员的侵权行为导致消费者人身受到伤害,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例如,售货员在搬运商品时不小心将商品砸到顾客身上,导致顾客骨折,那么售货员或商场要承担顾客的治疗费用、康复期间的护理费用等。
2、财产损害赔偿
对于因售货员的侵权行为导致消费者财产损失的,要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赔偿金额。比如售货员在操作过程中损坏了顾客的贵重物品,需要按照该物品的实际价值进行赔偿。
3、精神损害赔偿
在一些情况下,如售货员的侵权行为给消费者造成了严重的精神损害,消费者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例如售货员对消费者进行辱骂、侮辱等行为,导致消费者精神受到严重打击,消费者有权要求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综上所述,商场售货员在不同情况下可能承担不同形式和范围的侵权责任。在实际生活中,还可能存在商场与售货员责任划分不明确、赔偿金额难以确定等问题。如果您遇到了关于商场售货员侵权责任的相关法律问题,可以在本站免费问律师,专业律师会为您提供详细的解答和法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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