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速撞到变道车的责任划分需结合具体情况判断,可能是超速方责任、变道车责任,也可能双方都有责任。
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中,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来确定责任归属。如果变道车在变道时没有按照规定进行操作,例如未提前开启转向灯、在不具备变道条件时强行变道等,而超速车辆虽然超速行驶,但正常行驶在自己车道内,那么变道车可能要承担主要责任甚至全部责任。因为变道车有义务确保变道行为的安全,其违规变道行为是引发事故的直接原因。
如果变道车按照规定进行变道操作,已经基本完成变道且车身大部分进入目标车道,而超速车辆由于超速行驶未能及时采取有效制动措施撞到变道车,那么超速车辆可能要承担主要责任。超速行驶会导致车辆制动距离增加、驾驶员反应时间缩短,增加了发生事故的风险,超速行为是此次事故的关键因素。
还有一种情况是双方都存在过错。变道车变道时存在一定违规,如转向灯开启时间过短等,同时超速车辆也超速行驶,那么双方可能都要承担相应责任,具体的责任比例会根据双方过错的严重程度来划分。
在实际处理交通事故时,交警会通过现场勘查、调取监控、询问当事人等方式来收集证据,以准确判断双方的行为和过错。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最终的责任划分以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为准,当事人对认定书有异议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复核。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