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撞坏护栏逃逸一般会以危险驾驶罪和交通肇事罪进行处罚。通常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醉酒驾驶机动车本身就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的危险驾驶罪。根据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而撞坏护栏后逃逸,又符合交通肇事逃逸的情形。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虽然撞坏护栏未造成人员伤亡,但逃逸这一行为会加重处罚。
该解释第三条明确,“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是指行为人具有本解释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和第二款第(一)至(五)项规定的情形之一,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一般情况下,醉驾撞坏护栏逃逸未造成人员死亡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如果因为逃逸导致有人员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处罚会更加严重,要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除了刑事处罚,肇事者还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对撞坏的护栏等公共财产损失进行赔偿。在司法实践中,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如肇事者的认罪态度、赔偿情况等,来最终确定具体的量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