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追尾逃逸事故的处理,涉及刑事处罚和民事赔偿两方面。醉驾追尾逃逸者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吊销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同时要承担事故造成的民事赔偿责任。
从刑事处罚角度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构成危险驾驶罪。而醉驾后追尾逃逸,若造成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会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交通肇事罪的量刑会根据具体情节而定,一般情况下,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在行政处罚方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关于民事赔偿,醉驾追尾逃逸者需要对事故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进行赔偿。人身伤害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如果造成受害人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等;造成受害人死亡的,应当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财产损失赔偿则根据实际损失进行评估和赔偿。在司法实践中,受害者可以通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单独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