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誉权侵权案件诉状需包含标题、原被告信息、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落款等内容。
撰写名誉权侵权案件诉状,要遵循一定的格式和要求,以确保其具备法律效力和可操作性。以下是各部分的详细说明。
标题:一般为“民事起诉状”,字体可适当加粗加大,使其醒目。
原被告信息:需分别写明原告和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若为法人或其他组织,要写明其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这些信息务必准确无误,以便法院能顺利送达法律文书。
诉讼请求:明确具体地列出原告希望通过诉讼达到的目的。比如,要求被告停止侵害名誉权的行为,为原告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要求被告赔偿原告因名誉权受损所遭受的经济损失,如因名誉受损导致的业务损失、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并写明具体的赔偿金额。
事实与理由:这是诉状的核心部分。详细叙述被告实施侵害原告名誉权的具体行为,包括时间、地点、方式等。例如,被告通过网络发布不实言论、在公开场合恶意诋毁原告等。同时,说明该行为给原告造成的损害后果,如社会评价降低、精神痛苦等。阐述原告认为被告的行为构成名誉权侵权的法律依据,引用相关的法律法规条文。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列举能够证明被告侵权行为的证据,如网络截图、视频、证人证言等。写明证据的来源,若有证人,要提供证人的姓名和住所。
落款:写明受诉法院的名称,一般为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原告需签名或盖章,并注明起诉的日期。
在撰写诉状时,语言应规范、准确、简洁,逻辑清晰,避免使用情绪化的表述。若自身对法律条文和诉讼程序不太熟悉,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提高诉讼的成功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四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