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信罪即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没有聊天记录也可能定罪。定罪需结合多方面证据,聊天记录只是其中一种。司法实践中,若有其他如资金流水、交易记录、证人证言等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证明嫌疑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提供帮助,即使无聊天记录,也可认定构成帮信罪。
帮信罪没有聊天记录是有可能定罪的。在法律层面,认定帮信罪并非仅依赖聊天记录这一种证据。
1、证据的多样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证据包括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意见、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聊天记录属于电子数据的一种,即便没有它,还有其他多种证据形式可以证明犯罪事实。
2、证据链的形成
司法机关在定罪时,注重的是证据链的完整性。例如,有明确的资金流水记录,显示嫌疑人的账户频繁与涉犯罪的账户有资金往来,且资金数额、交易时间等存在异常;还有相关的交易记录,能证明嫌疑人提供了网络技术支持、支付结算等帮助行为;再加上证人证言,能够证实嫌疑人知晓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的情况。当这些证据相互印证,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时,即使没有聊天记录,也足以认定嫌疑人构成帮信罪。

帮信罪定罪需要多方面的关键证据来支撑。
1、主观明知的证据
要证明嫌疑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这可以通过嫌疑人的认知能力、既往经历、行为次数和手段、获利情况等方面来综合判断。比如,嫌疑人曾从事过相关的网络行业工作,对网络犯罪有一定的了解,却仍然为他人提供帮助,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推断其主观明知。相关的证人证言也可能证明嫌疑人知晓对方的犯罪意图。
2、帮助行为的证据
包括嫌疑人提供技术支持、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行为的证据。例如,技术服务合同、服务器租赁记录、网站建设记录等可以证明嫌疑人提供了技术支持;广告投放的相关记录、推广链接等可以证明广告推广行为;银行账户的交易明细、第三方支付平台的转账记录等可以证明支付结算行为。
3、犯罪后果的证据
需要证明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的犯罪行为造成了一定的危害后果。比如,被害人的报案记录、财产损失的鉴定报告等,这些证据可以证明犯罪行为的危害程度,从而与嫌疑人的帮助行为建立联系。
在没有聊天记录的情况下,帮信罪证据收集存在一定的难点,但也有相应的对策。
1、证据收集的难点
缺乏聊天记录可能导致难以直接证明嫌疑人的主观明知。聊天记录往往能直接反映嫌疑人与犯罪行为人之间的沟通内容,没有它,证明主观明知的难度增加。其他证据的关联性和证明力可能需要更深入的调查和分析。例如,资金流水虽然能显示资金往来,但要证明这些资金往来与犯罪行为存在直接关联并非易事,需要排除正常的商业交易等可能性。
2、应对的对策
对于主观明知的证明,可以从嫌疑人的行为模式、行业习惯等方面进行推断。比如,嫌疑人在短时间内频繁与多个涉犯罪的账户进行资金往来,且交易方式不符合正常的商业逻辑,这可以作为推断其主观明知的依据。在收集其他证据时,要加强调查的深度和广度。对于资金流水,要进一步调查资金的来源和去向,与其他相关证据进行比对和印证;对于证人证言,要确保证人的真实性和可靠性,通过多方面的询问和核实来提高证据的证明力。
帮信罪的定罪是一个综合考量各种证据的过程,没有聊天记录并不意味着不能定罪。在司法实践中,还会涉及到帮信罪的量刑标准如何确定、证据的证明力如何判断等相关问题。如果您在帮信罪相关法律问题上有疑问,可以在本站免费问律师,我们的专业律师会为您提供详细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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