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抢注在公告期是可以提出异议的。商标进入公告期意味着初步审定通过,此时他人若认为该商标存在抢注等不当情况,有权利提出异议。提出异议能阻止抢注商标获得注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是对商标审查的重要补充程序。
可以。当商标进入公告期,表明该商标已经过商标局的初步审定,在这个时间段内,任何人如果认为该商标的注册存在不当之处,比如存在商标抢注的情况,均有权向商标局提出异议。
1、法律依据
《商标法》明确规定,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或者任何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四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的,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这为在公告期对商标抢注提出异议提供了明确的法律支撑。
2、提出异议的意义
提出异议可以有效阻止抢注商标获得注册,保护真正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如果不及时提出异议,一旦抢注商标成功注册,后续要想撤销该商标会面临更复杂的程序和更高的成本。
3、异议程序
异议人需要准备相关的证据材料,撰写异议申请书,向商标局提交。商标局会对异议申请进行审查,并通知被异议人进行答辩,之后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理由进行裁定。

商标抢注公告期异议的成功率受多种因素影响,不能一概而论。
1、证据的充分性
如果异议人能够提供充分且有力的证据证明商标存在抢注的事实,比如自己在先使用该商标的证据、与该商标相关的业务往来证据等,那么异议成功的概率会大大提高。相反,如果证据不足,商标局可能不会支持异议申请。
2、法律依据的适用性
要准确适用《商标法》的相关条款来提出异议。如果适用的法律条款不准确,可能导致异议理由不成立。例如,若以他人恶意抢注为由提出异议,就需要证明抢注人存在主观恶意的相关证据。
3、被异议人的答辩情况
被异议人可能会针对异议申请进行答辩,如果被异议人能够合理地解释其商标注册行为,提供相应的证据支持,也会对异议的成功率产生影响。
在商标抢注公告期提出异议需要注意多个方面。
1、时间限制
必须在商标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异议,逾期商标局将不予受理。因此,异议人要密切关注商标的公告情况,及时启动异议程序。
2、证据准备
证据要真实、合法、有效,并且与异议理由紧密相关。证据的形式可以包括合同、发票、广告宣传资料、产品包装等。同时,要注意证据的收集和保存方式,确保证据的证明力。
3、申请书的撰写
异议申请书要清晰、准确地阐述异议理由和事实依据,引用准确的法律条款。申请书的格式和内容要符合商标局的要求,否则可能会影响异议申请的受理和审查。
商标抢注在公告期可以提出异议,且异议成功率受多种因素影响,在提出异议时需要注意时间、证据和申请书等方面。在实际操作中,还会遇到如何收集有效证据、如何准确适用法律条款等相关问题。如果您在商标抢注异议方面有任何疑问,欢迎在本站免费问律师,我们将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解答。
律法果所有内容仅供参考,有问题建议咨询在线律师!内容信息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
© XunRuiCMS 2025 律法果版权所有 蜀ICP备2023034512号-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