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拆迁赔偿房是因拆迁而获得的补偿性房产,其转让后房产证办理事宜备受关注。本文将详细介绍拆迁赔偿房转让后房产证的办理流程和相关注意事项。
一、拆迁赔偿房转让后怎么办房产证
1. 确定产权归属
拆迁赔偿房转让后,产权归属将发生变更。转让方需向转让方索要《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原件,以证明转让方的房产所有权。
2. 办理过户手续
携带买卖双方身份证、户口本、《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原件、拆迁安置协议等资料,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房屋过户手续。过户后,转让方将收到新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3. 缴纳税费
房屋过户涉及契税、印花税、登记费等税费。买卖双方需根据规定缴纳相关费用。
二、拆迁赔偿房转让后变更房产证上的名字
若拆迁赔偿房转让后需要变更房产证上的名字,可按照以下步骤办理:
1. 提交申请
携带买卖双方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原件及相关材料,到不动产登记中心提交变更申请。
2. 审核资料
不动产登记中心将审核买卖双方提交的资料,核实房屋产权及身份信息。
3. 办理过户手续
审核通过后,买卖双方需再次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过户手续。变更后,房产证上的名字将更新为新的所有人。
三、拆迁赔偿房转让后房产证遗失怎么办
若拆迁赔偿房转让后房产证遗失,可按照以下步骤补办:
1. 申请补办
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房屋买卖合同等材料,到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补办房产证。
2. 登报公告
申请人需在本地报纸上刊登遗失公告,声明房产证遗失。
3. 审核资料
不动产登记中心将审核申请人的资料,核实房屋产权及身份信息。
4. 补办房产证
审核通过后,申请人可领取新的房产证。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如有疑问建议咨询专业律师,获取更专业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