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家赔偿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国家赔偿分为物质赔偿和精神赔偿两类。物质赔偿包括财产损失、人身损害赔偿、精神损害赔偿等。精神赔偿包括赔礼道歉、恢复名誉等。
那么,国家赔偿要追责吗?答案是肯定的。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规定:“国家赔偿机关在审理国家赔偿案件时,应当查明造成国家赔偿的侵权行为人的责任,区分不同情节,提出处理意见。”也就是说,造成国家赔偿的侵权行为人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包括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
行政责任
行政责任是指由有权机关对违法侵权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给予行政处分的一种法律责任。行政处分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等。
民事责任
民事责任是指国家赔偿机关对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国家赔偿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责令赔偿国家赔偿金的一种法律责任。
刑事责任
刑事责任是指国家赔偿机关对构成犯罪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一种法律责任。刑事责任包括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等。
现在怎么办
如果遇到国家赔偿问题,可以采取以下步骤:
1. 收集证据:收集侵权行为的相关证据,如侵权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造成的损害等。
2. 向国家赔偿机关申请赔偿:向侵权行为发生的机关提出国家赔偿申请书,并附上相关证据材料。
3. 等待处理:国家赔偿机关收到申请后,会进行审查、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4. 不服处理决定:对国家赔偿机关的处理决定不服,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
注意事项
1. 国家赔偿申请的时效为两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损害之日起计算。
2. 国家赔偿的赔偿范围仅限于因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害。
3. 国家赔偿不适用于因不可抗力、受害人自身过错或者第三人的行为造成的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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