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撞死人且负全责,一般会构成交通肇事罪,通常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若存在逃逸等恶劣情节,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而从起诉到判刑的时间并不固定,快则几个月,慢则可能一年多。
首先来看关于量刑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在醉驾撞死人且负全责这种情形下,符合交通肇事罪的构成要件。这是因为醉酒驾驶本身就是严重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行为,撞死人并负全责导致了严重的后果。
如果犯罪嫌疑人在撞死人后有逃逸行为,这会被认定为情节恶劣。逃逸不仅反映出犯罪嫌疑人主观上试图逃避法律责任,而且可能导致被害人无法及时得到救助而加重后果。对于这种情况,法律规定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要是因为逃逸致使被害人得不到及时救治而死亡的,处罚更为严厉,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再说说从起诉到判刑的时间。刑事案件通常要经过侦查、审查起诉和审判三个阶段。在侦查阶段,公安机关需要对案件进行全面调查,收集证据,确定犯罪嫌疑人。这个阶段的时间会因案件的复杂程度而有所不同。简单的案件可能几个月就能完成侦查,而复杂的案件可能需要更长时间。
侦查结束后,案件会移送到检察机关进行审查起诉。检察机关会对案件的证据、事实等进行全面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这个过程一般需要一到两个月,但如果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时间就会相应延长。
最后进入审判阶段,法院会根据检察机关的指控和相关证据进行审理和判决。一审普通程序的审理期限一般为两个月,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但如果有特殊情况,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所以综合来看,从起诉到判刑的时间受多种因素影响,快则几个月,慢则可能超过一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