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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申报工伤赔偿,谁赔偿

2025-10-22 14:05:22  分类:工伤赔偿  浏览: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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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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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申报工伤赔偿时,赔偿主体需根据具体情况确定。若用人单位依法缴纳了工伤保险,部分赔偿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部分由用人单位承担;若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全部赔偿责任由用人单位承担。了解赔偿主体,能让劳动者在工伤后明确索赔对象,维护自身权益。

一、个人申报工伤赔偿,谁赔偿

个人申报工伤赔偿时,赔偿主体要依据不同情形来判断。

1、用人单位缴纳了工伤保险

当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职工缴纳了工伤保险费,赔偿责任会进行划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赔偿项目包括: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劳动能力鉴定费等。而由用人单位支付的赔偿项目有: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2、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依法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那么职工发生工伤后,所有按照规定应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以及用人单位应承担的费用,都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也就是说,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要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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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个人申报工伤赔偿的流程是怎样的

个人申报工伤赔偿有一套明确的流程。

1、申请工伤认定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申请时需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书、诊断病历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等材料。

2、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

3、申请赔偿

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结果,确定赔偿项目和金额。若用人单位缴纳了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和工伤保险基金按照规定进行赔偿;若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则由用人单位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赔偿事宜,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诉讼等法律途径解决。

三、个人申报工伤赔偿需要注意什么

个人申报工伤赔偿有诸多需要注意的地方。

1、注意申报时间

如前面所述,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一旦超过这个时间,可能会导致无法认定工伤,从而无法获得赔偿。

2、收集证据

在申报工伤赔偿过程中,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比如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等;证明工伤发生事实的证据,如事故现场的证人证言、监控视频、医院的诊断证明等。这些证据对于认定工伤和确定赔偿金额至关重要。

3、了解赔偿标准

不同的工伤等级对应着不同的赔偿标准。职工要了解自己的工伤等级以及相应的赔偿项目和金额,避免用人单位少赔或者不赔。同时,要清楚赔偿项目的支付主体,以便在索赔时能够准确地找到责任方。

个人申报工伤赔偿时,赔偿主体取决于用人单位是否缴纳工伤保险。在申报过程中,要遵循相应的流程,同时注意申报时间、证据收集和赔偿标准等问题。如果在工伤赔偿方面还有其他疑问,比如工伤赔偿的具体计算方式、与用人单位协商赔偿不成该如何处理等,都可以在本站免费问律师,我们将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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