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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路上摔伤算工伤吗

2025-10-22 11:4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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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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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路上摔伤不一定算工伤。一般情况下,若只是自己不小心摔伤,不属于工伤;但如果是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则算工伤。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这就明确了在上班路上认定工伤的条件。

如果是自己在上班路上单纯因为走路不小心、路面湿滑等原因自行摔倒受伤,这种情况通常不认定为工伤。因为它不符合“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这一法定情形。

若要认定为工伤的交通事故伤害,需要满足多个条件。第一,是在合理的上下班时间和合理的上下班路线上。合理时间包括正常上下班时间以及因合理事由而导致的上下班时间的适当延长等;合理路线则包括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等。第二,必须是发生了交通事故,如与其他车辆发生碰撞等情况。第三,职工在该事故中不承担主要责任,一般需要由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来确定责任划分。

在实际操作中,如果职工认为自己符合工伤认定条件,应当及时向用人单位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应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职工也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上班路上摔伤算工伤吗(0)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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