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警察误抓后,由于警察的暴力执法行为导致受伤,受害人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国家赔偿。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受害人有权获得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各项赔偿。
被警察误抓受伤怎么办赔偿?
一、申请国家赔偿的条件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因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故意或者过失行为,造成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人身权、财产权受到损害的,受害人有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
二、申请国家赔偿的程序
1. 向公安机关提出申请:受害人可以向被误抓的公安机关提出赔偿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赔偿请求、事实理由和证据。
2. 公安机关调查处理:公安机关收到赔偿申请后,应当在三个月内进行调查处理,并作出决定。
3. 不服决定可提起诉讼:受害人不服公安机关的决定,可以自收到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三、赔偿范围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国家赔偿的范围包括:
1. 医疗费:因伤致残的医疗费和康复费,以及因伤致死所支出的丧葬费。
2. 误工费:受害人因伤致残丧失劳动能力期间的误工费。
3. 护理费:受害人因伤致残需要护理的护理费。
4. 精神损害抚慰金:受害人因人身权受到侵害遭受精神损害的慰抚金。
四、赔偿数额
赔偿数额的确定,应当依据侵害行为造成的实际损害、侵害行为的情节以及其他相关因素,综合平衡考虑。
五、注意事项
1. 及时申请赔偿:受害人应当在知道自己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两年内申请赔偿。
2. 保留证据:受害人应当保留医疗费发票、误工证明、护理费证明等相关证据。
3. 专业人士协助:受害人也可以委托律师代理赔偿申请,律师可以协助收集证据、准备申请书、参加听证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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