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资子公司法定代表人可以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具体由母公司根据子公司章程规定来确定合适人选。
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范围。依据《公司法》第十三条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对于全资子公司而言,同样遵循这一规定。也就是说,全资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可以从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这三类人员中产生。母公司的影响。由于全资子公司是由母公司单独出资设立,母公司对其具有绝对的控制权。在确定子公司法定代表人时,母公司的意志起着关键作用。母公司会基于自身的战略规划、管理需求等多方面因素来综合考量。例如,如果母公司希望加强对子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的直接掌控,可能会倾向于让母公司派遣的经理担任子公司法定代表人;若更注重子公司的决策制定和战略引领,可能会选择董事长担任法定代表人。公司章程的规定。子公司的公司章程是确定法定代表人的重要依据。在公司章程中,会明确规定法定代表人的产生办法和任职条件等内容。虽然母公司有较大的决策权,但也需要按照子公司章程的规定来操作。如果章程规定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担任,那么就应当从董事长中选定合适的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全资子公司法定代表人的确定是一个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的过程,既要符合法律规定,又要遵循公司章程,同时体现母公司的管理意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三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