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致人重伤,对于重伤结果既可以是故意,也可以是过失。在大多数情况下,行为人对于伤害他人的行为本身是故意的,但对于最终造成重伤这一具体结果可能存在不同的主观心态。
从故意的角度来看,存在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的情形。直接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他人重伤的结果,并且积极追求这种结果的发生。例如,行为人手持利器,朝着他人的要害部位如心脏、颈部等猛刺,其主观上就是希望造成他人重伤甚至死亡的结果,这种情况下对于重伤结果就是直接故意。间接故意则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会发生他人重伤的结果,而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比如,在聚众斗殴中,行为人使用棍棒随意殴打他人,其知道自己的行为可能会导致他人重伤,但为了达到斗殴目的而对这种可能出现的重伤结果持一种无所谓、听之任之的态度,最终导致他人重伤,此时对于重伤结果就是间接故意。
也存在过失导致重伤结果的情况。在故意伤害案件中,行为人通常具有伤害他人的故意,但可能并没有预见到自己的行为会造成重伤的后果,或者虽然已经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例如,两人发生争吵后,一方推搡另一方,本意只是想让对方后退或者吓唬一下,却没想到对方因身体失衡摔倒,头部撞击到硬物导致重伤。在这种情况下,行为人对于伤害行为是故意的,但对于重伤结果是过失的,因为其并没有积极追求或者放任重伤结果的发生。
在司法实践中,判断行为人对于重伤结果是故意还是过失,需要综合考虑案件的各种因素,包括行为人的行为方式、使用的工具、打击的部位、行为人的主观动机等,以准确认定行为人的主观心态,从而正确定罪量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