逮捕后起诉一般要经过侦查、审查起诉等阶段。侦查阶段由公安机关对案件进行侦查取证,侦查终结后将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会对案件进行全面审查,根据情况决定是否提起公诉,若决定起诉则向法院提起公诉,由法院进行审判。
在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后,首先进入的是侦查阶段。通常情况下,由公安机关负责案件的侦查工作。公安机关会围绕犯罪事实展开全面、细致的调查,收集与案件相关的各种证据,包括物证、书证、证人证言、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和辩解等。侦查的目的是查明犯罪事实、确定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以及收集足够的证据来支持后续的诉讼。
根据法律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二个月。但如果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对于一些特定的重大复杂案件,还可以进一步延长侦查羁押期限。
当侦查终结后,公安机关会将案件移送至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人民检察院在接到案件后,会对案件进行全面审查。审查的内容包括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有无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等。
检察院会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辩护人、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并记录在案。如果辩护人、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附卷。经过审查,如果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就会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如果发现存在证据不足等情况,检察院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每次补充侦查的期限为一个月。
案件进入审判阶段,人民法院会根据法律和证据对案件进行审理,作出公正的判决。整个逮捕后起诉的过程严格遵循法律规定的程序,以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和司法的公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