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医院就医疗过失进行交涉,首先要收集保存好相关证据,然后可以先尝试与医院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通过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明确责任,还能向卫生行政部门投诉,或选择法律途径解决。
当遭遇医疗过失时,和医院进行交涉是维护自身权益的重要步骤。第一步,收集和保存证据是至关重要的。这包括病历、检查报告、诊断证明、缴费凭证等,这些材料是证明医疗行为发生及过程的关键依据。若有与医护人员的沟通记录,如微信聊天、短信等,也应妥善保存。
接下来,可以尝试与医院进行协商。一般医院都设有专门的医患关系办公室或投诉部门,可以先向这些部门反映情况,清晰、客观地阐述医疗过失的具体情况和自身诉求。在协商过程中,要保持冷静和理性,以事实为依据,提出合理的赔偿要求或解决方案。
如果协商没有达成满意的结果,可以考虑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这是确定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失以及过失程度的重要手段。可以向当地的医学会提出申请,由医学会组织专家进行鉴定。鉴定结果将对后续的交涉起到关键作用。
同时,还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进行投诉。卫生行政部门有职责对医疗机构的医疗行为进行监督和管理,向其投诉可以促使医院重视问题,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若上述途径都无法解决问题,法律途径是最后的保障。可以聘请专业的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律师会根据收集到的证据和鉴定结果,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法院会依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公正的判决。在整个交涉过程中,要注意遵循法定程序,合理合法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十三条
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发生或者发现医疗事故、可能引起医疗事故的医疗过失行为或者发生医疗事故争议的,应当立即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应当及时向本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报告;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将有关情况如实向本医疗机构的负责人报告,并向患者通报、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