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迁房作为二套房,通常需要缴纳契税、个人所得税、增值税等税费,还可能涉及房屋维修基金等费用。
契税。契税是在房屋所有权发生变更时,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根据相关规定,购买二套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例如,购买一套价值100万且面积在90平以上的回迁房作为二套房,需缴纳契税2万元。
个人所得税。若该回迁房是卖方家庭唯一住房且持有时间超过五年,则免征个人所得税;若不满足这两个条件,一般按照房屋增值部分的20%或者房屋总价的1%来征收。比如,卖方当初获得回迁房的成本是50万,现在以80万卖出,增值部分为30万,若按20%征收个人所得税,则需缴纳6万元。
增值税方面,如果回迁房的房产证未满两年,需要缴纳5%的增值税;房产证满两年的普通住宅免征增值税。假设回迁房总价为120万且房产证未满两年,需缴纳增值税6万元。
房屋维修基金也是一笔重要费用。这是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通常按照购房款的一定比例收取,比例一般在2%-3%左右。以一套价值90万的回迁房为例,若按照2%收取维修基金,则需缴纳1.8万元。
在办理房产过户等手续时,还可能会涉及一些小额的费用,如登记费、交易手续费等。登记费一般为每件80元;交易手续费按照房屋面积计算,每平方米通常在几元到十几元不等。这些费用虽然金额相对较小,但也是在购买回迁房作为二套房时需要考虑的支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 第三条
契税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契税的具体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税率幅度内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依照前款规定的程序对不同主体、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住房的权属转移确定差别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