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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台侵犯肖像权怎么处理的

2025-10-13 01:1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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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台侵犯肖像权,可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方式处理。

当遇到电视台侵犯肖像权的情况时,有多种途径可以采取措施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协商解决。这是较为简便和直接的方式。被侵权人可以与电视台相关负责人取得联系,明确指出电视台的行为侵犯了自己的肖像权,要求其停止侵权行为,如停止播放涉及侵权的节目内容,同时可以提出合理的赔偿要求,比如赔偿因侵权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等。通过友好协商,有可能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既能解决问题,又能避免耗费过多的时间和精力。

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寻求调解。可以向有关的调解机构,如消费者协会、行业调解组织等提出申请。这些调解机构会在了解情况后,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在公平公正的基础上,促使电视台认识到自身的错误,与被侵权人达成调解协议。

仲裁也是一种解决途径。前提是双方事先或事后达成了仲裁协议。仲裁具有专业性和高效性的特点,仲裁机构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事实情况作出裁决。仲裁裁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都需要遵守。

如果上述方式都无法解决问题,被侵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被侵权人需要收集充分的证据,如电视台播放的含有自己肖像的节目视频、自己的肖像权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据等。法院会根据事实和法律进行审理,一旦认定电视台构成侵权,会依法判决电视台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停止侵权、消除影响、赔礼道歉以及赔偿损失等。通过法律途径能够更有力地维护被侵权人的合法权益。

电视台侵犯肖像权怎么处理的(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一十八条

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

肖像是通过影像、雕塑、绘画等方式在一定载体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识别的外部形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一十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文章版权律法果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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