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期间被检察院传唤,需注意按时到案、着装得体、如实陈述、遵守规定、携带材料以及知晓权利等细节。
务必按时到案。这是最为关键的一点,被取保候审的人在收到检察院的传唤通知后,必须严格按照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到达。若因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确实无法按时到案,要及时与检察院取得联系并说明情况,申请延期。否则,可能会被认为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面临没收保证金、重新羁押等后果。
着装和态度方面,着装应得体、整洁,展现出对法律程序的尊重。在与检察官交流时,要保持谦逊、诚恳的态度,遵守司法场所的秩序和规定,不得喧哗、吵闹或有其他不当行为。
如实陈述是核心原则。在接受询问过程中,必须如实回答检察官的问题,不得隐瞒、歪曲事实或提供虚假信息。故意作伪证不仅会影响案件的正常办理,还可能会给自己带来更严重的法律责任。如果对问题不清楚或不理解,可以要求检察官进行解释说明。
遵守相关规定。在传唤过程中,要遵守检察院的各项要求和安排。比如,未经允许不得随意离开指定的询问场所,不得与外界进行不当的沟通或传递信息等。
携带必要材料。根据具体案件情况和检察院的要求,准备好相关的身份证明、证据材料等。如果有律师陪同,要提前与律师沟通好,确保律师了解案件情况并能提供有效的法律帮助。
知晓自身权利。要清楚自己在传唤过程中享有的权利,如有权申请回避、有权获得律师帮助等。如果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可以依法提出申诉和控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