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结束时,在被取保候审人遵守相关规定的情况下,押金(即保证金)可以归还。
保证金是在取保候审过程中,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交纳的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以保证其在取保候审期间遵守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相关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具体来说,这里的“取保候审结束”有多种情形。一是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这种情况下,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会及时作出解除取保候审的决定。例如,经过进一步侦查,发现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并不构成犯罪,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犯罪事实,就会解除取保候审措施。二是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当期限届满时,司法机关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
当出现上述情况导致取保候审结束后,被取保候审人需要凭相关通知或法律文书去银行领取保证金。这里的通知或法律文书是司法机关出具的,具有权威性和证明效力。比如,公安机关作出解除取保候审决定后,会制作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并及时送达被取保候审人和有关单位。被取保候审人拿着这份决定书,就可以到指定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需要强调的是,如果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违反规定,如未经执行机关批准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未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等情况,可能会被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所以,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应当严格遵守规定,以便在取保候审结束时顺利拿回保证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