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律法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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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罪与寻衅滋事罪的区别

2025-10-11 17:1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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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诗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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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卓政(大连)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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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罪与寻衅滋事罪在犯罪动机、犯罪对象、客观行为表现、所侵害的客体等方面存在区别。

从犯罪动机来看,故意伤害罪往往是基于特定的事由或恩怨,犯罪人是为了报复、泄愤等目的而对特定的人实施伤害行为。例如,甲乙两人因经济纠纷产生矛盾,甲为了报复乙,对乙实施了伤害行为,这种情况多构成故意伤害罪。而寻衅滋事罪的动机通常是无端生事、寻求刺激、耍威风、逞强好胜等,没有明确的、特定的事由引发犯罪行为。比如,一群人在街头无端对路过的行人进行殴打,仅仅是为了寻求刺激和满足自己的不良心理,这就更符合寻衅滋事罪的动机特点。

犯罪对象方面,故意伤害罪的对象是明确的、特定的,犯罪人是针对与自己有矛盾或纠纷的特定个体实施伤害。而寻衅滋事罪的对象具有不特定性,犯罪人并不针对某一个特定的人,可能是随机选择侵害对象。像在公共场所随意殴打他人,被打的人可能是偶然路过的任何人。

客观行为表现上,故意伤害罪主要表现为对他人身体实施伤害行为,通常是直接针对被害人的身体进行攻击,以造成被害人身体的损伤为目的。而寻衅滋事罪的行为方式更为多样,除了随意殴打他人外,还包括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等行为。

所侵害的客体不同。故意伤害罪侵害的客体主要是他人的身体健康权。而寻衅滋事罪侵害的客体是社会公共秩序,它不仅对他人的人身权利可能造成侵害,更重要的是破坏了社会的正常秩序和安宁。

准确区分故意伤害罪与寻衅滋事罪,对于正确定罪量刑,维护司法公正和社会秩序具有重要意义。在司法实践中,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来准确判断行为人的行为构成何种犯罪。

故意伤害罪与寻衅滋事罪的区别(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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