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房产分割需根据多种情况确定,一般而言,若为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产,通常均等分割,但也会考虑实际情况;若为一方婚前财产购买且登记在该方名下,则可能属于个人财产不参与分割;若涉及父母出资等情况,分割方式也有所不同。
在婚姻关系中,婚后房产的分割是一个较为复杂的问题,需依据不同情形来判定。
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产:若房产是用夫妻婚后共同收入购买,即便只登记在一方名下,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分割时,原则上应均等分割。例如,夫妻双方婚后用共同积蓄购买了一套住房,离婚时,双方都有权主张该房产的一半权益。不过,法院在实际判决时,会综合考虑诸多因素,如双方对房产的贡献大小、双方的经济状况、是否存在抚养子女等情况。若一方在购房时出资较多,或者另一方需要抚养子女且无其他住房,法院可能会适当倾斜分割比例。
一方婚前财产购买且登记在该方名下:如果一方用自己的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购买房产,并且房产登记在自己名下,那么该房产一般被认定为其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比如,男方在婚前有一笔存款,婚后用这笔存款购买了一套房子并登记在自己名下,这套房子就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
父母出资购买的房产:这又分为多种情况。若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若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婚后房产分割要结合具体的出资情况、产权登记情况等,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在实际操作中,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