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不同意离婚,另一方通过诉讼离婚方式离掉所需时间并不固定,快则可能三到六个月,慢则可能需要一年半到两年甚至更久。
在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诉讼离婚的时间受到多种因素影响。
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的区别。根据法律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离婚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法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也就是说,如果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那么顺利的话,三个月左右可能就会有结果。但要是案件复杂,适用普通程序,一般六个月内会出判决,不过也可能因特殊情况延长。
第一次起诉离婚时,如果没有充分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法院很可能判决不准离婚。这种情况下,原告需要在判决生效后六个月后才能再次起诉离婚。第二次起诉离婚,法院判离的可能性通常会增大。从第一次起诉到第二次起诉再到最终判决离婚,整个过程可能需要一年半左右的时间。
如果在诉讼过程中涉及公告送达、评估鉴定等情况,时间会进一步延长。公告送达法律文书,公告期一般为六十日,这无疑会增加诉讼的时长。评估鉴定的时间也不确定,要根据具体的评估鉴定事项和相关机构的工作进度来定。
综上所述,一方不同意离婚时,最终离掉的时间要根据具体案件情况来判断,可能短至三到六个月,也可能长至一年半到两年甚至更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四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二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