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得行政赔偿程序要求包括单独提出行政赔偿请求和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两种途径,且各自有不同的具体程序规定,同时还涉及赔偿义务机关的处理、申请时间、举证责任等多方面内容。
单独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的程序:赔偿请求人应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请求。赔偿义务机关在收到申请后,需在两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若决定赔偿,应制作赔偿决定书并在十日内送达赔偿请求人;若决定不予赔偿,也应书面通知并说明理由。若赔偿义务机关逾期未作决定,或赔偿请求人对赔偿方式、项目、数额有异议,可在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的程序:赔偿请求人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可以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在行政复议中,复议机关会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赔偿问题一并审查并作出决定。在行政诉讼中,人民法院会在审理行政行为合法性的同时,对赔偿请求进行审理和裁判。申请时间要求: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等限制人身自由期间不计算在内。举证责任:一般情况下,赔偿请求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提供证据。但在特殊情况下,如被羁押人在羁押期间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对自己的行为与被羁押人的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是否存在因果关系提供证据。赔偿义务机关处理赔偿请求时,应充分听取赔偿请求人的意见,可与赔偿请求人就赔偿方式、项目、数额等进行协商。协商达成一致的,应制作赔偿协议书。整个行政赔偿程序旨在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侵害时,能够通过法定途径获得合理的赔偿,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法治秩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第三条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
(二)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
(三)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四)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五)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