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律法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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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满十四周岁的人犯罪是否构成犯罪行为

2025-10-11 20:3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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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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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满十四周岁的人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在特定情形下构成犯罪行为,但通常不负刑事责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这意味着在此年龄段的人实施上述特定犯罪行为时,其实质上构成了犯罪行为,只是需要经过特定的核准追诉程序才会承担刑事责任。

而对于不满十二周岁的人,虽然刑法没有明确规定其实施危害社会行为构成犯罪要承担刑事责任,但这并不代表其行为不具有社会危害性,不构成犯罪行为。从犯罪构成的角度来看,犯罪行为是指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违反刑法规定的行为。不满十二周岁的人实施的一些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如故意杀人、抢劫等,同样具备犯罪行为的本质特征,即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和刑事违法性。

不过,考虑到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在生理和心理上尚未完全成熟,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相对较弱,刑法对他们采取了特殊的处理方式。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这体现了刑法的人道主义精神和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

综上所述,未满十四周岁的人在一定情形下实施的行为构成犯罪行为,但刑事责任的承担受到年龄和程序等因素的限制。同时,法律也注重对这部分未成年人的教育和矫正,以帮助他们走上正确的人生道路。

未满十四周岁的人犯罪是否构成犯罪行为(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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