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律法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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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楼上漏水找哪个部门投诉

2025-10-10 19: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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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高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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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建魁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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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楼上漏水可根据不同情况找不同部门投诉,若在保修期内可找开发商,因质量问题漏水可找当地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邻里纠纷可找物业协调,也可找社区居委会;协商无果可找仲裁机构仲裁或向法院起诉。

当遇到商品房楼上漏水的情况时,要依据具体情形来确定合适的投诉部门。

开发商及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如果房屋尚在保修期内,楼上漏水可能是房屋质量问题导致的,这种情况下首先应找开发商。因为开发商对所售房屋在一定期限内有质量保修责任。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最低保修期限为5年。若开发商不履行保修义务,可向当地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投诉。该机构有职责对建设工程质量进行监督管理,会对相关问题进行调查和处理。

物业及社区居委会:若漏水是楼上业主使用不当等邻里纠纷引起的,物业是首先可以寻求帮助的部门。物业管理公司有责任对小区的公共设施和邻里关系进行协调管理。他们可以上门了解情况,督促楼上业主解决漏水问题。如果物业协调无果,还可以找社区居委会。社区居委会作为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有义务调解居民之间的纠纷,会安排工作人员进行调解,促进邻里之间达成解决方案。

仲裁机构和法院:如果经过上述途径都无法解决问题,受损方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可以根据与对方的约定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仲裁具有专业性和高效性。若没有仲裁约定,则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依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公正的判决,要求责任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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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三十五条

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一十七条

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买受人可以依据本法第五百八十二条至第五百八十四条的规定请求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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