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撤销需符合法定条件,在侦查阶段由侦查机关决定,审查起诉阶段由检察机关决定。一般在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等情形下可撤销。
刑事案件的撤销要遵循严格的法律规定和程序。刑事案件分为不同阶段,不同阶段撤销案件的主体和条件有所不同。
侦查阶段: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例如一些轻微的邻里纠纷引发的肢体冲突,造成的伤害极其轻微,未达到犯罪的标准。二是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不同犯罪有不同的追诉时效,如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不再追诉。三是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特赦是国家对特定的犯罪人免除其刑罚的全部或部分的执行。四是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像侮辱、诽谤案(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虐待案、侵占案等属于告诉才处理的犯罪。五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是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如果认为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一旦作出不起诉决定,案件也就相当于撤销了。刑事案件的撤销必须严格依据法律规定,确保司法的公正和严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