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发生车祸一起喝酒人是否有责任赔偿需视具体情况而定。若一起喝酒的人存在过错行为,如强迫劝酒、明知对方要驾车还劝酒、未对醉酒者尽到合理照顾义务等,可能需要承担一定赔偿责任;若不存在过错,则一般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在司法实践中,判断一起喝酒的人是否要对酒驾发生车祸的后果承担赔偿责任,关键在于其是否存在过错。如果有强迫性劝酒行为,例如用“不喝不够朋友”等语言刺激对方喝酒,或者在对方已喝醉意识不清没有自制力的情况下,仍劝其喝酒,这种行为明显存在过错。因为强迫劝酒可能使饮酒者过量饮酒,从而增加酒驾等危险行为发生的概率。一旦饮酒者酒驾出车祸,劝酒者可能要为自己的强迫劝酒行为承担部分赔偿责任。
明知对方要驾车还劝酒也是一种过错情形。饮酒会影响人的反应能力和判断力,驾车本身就需要高度的注意力和良好的身体状态。一起喝酒的人在知晓对方要驾车的情况下,仍劝其饮酒,这是对交通安全的漠视,对酒驾发生车祸的结果存在一定的因果关系,所以需要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当饮酒者已经醉酒,一起喝酒的人有义务对其进行合理照顾。如果饮酒者要驾车离开,其他人没有进行劝阻、阻拦,或者没有将其安全送回家等,没有尽到合理的照顾义务,也可能要承担赔偿责任。相反,如果一起喝酒的人没有上述过错行为,例如只是正常聚餐喝酒,没有劝酒,并且在知道饮酒者要驾车时进行了劝阻,尽到了合理的提醒和注意义务,那么在酒驾发生车祸时,通常是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一起喝酒人是否承担赔偿责任要根据具体的行为和过错情况来综合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条
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