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驾司机发生事故,赔偿费承担主体需根据不同代驾情形确定。一般包括代驾公司、代驾司机、车主等。
在代驾过程中发生事故,赔偿责任的承担需要依据具体的代驾类型来判断。
一、代驾公司提供代驾服务
当消费者通过正规代驾公司约请代驾司机时,代驾司机属于职务行为。根据《民法典》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所以在此情况下,如果发生事故,通常由代驾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因为代驾公司与代驾司机存在雇佣关系,代驾司机是在履行公司安排的代驾任务。例如,消费者在酒店消费后通过某代驾公司平台叫了代驾,代驾司机在驾驶过程中发生碰撞事故,此时代驾公司应承担赔偿责任。
二、私人有偿代驾
如果是车主通过个人关系或非正规途径找的私人代驾,且代驾是收取费用的,那么代驾司机和车主之间形成了雇佣关系。在这种情况下,若发生事故,一般先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和商业险范围内进行赔偿,不足部分通常由代驾司机承担。但如果车主存在过错,比如明知代驾司机没有驾驶资格仍让其代驾等,车主也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三、亲朋好友无偿代驾
亲朋好友出于情谊无偿为车主提供代驾服务,这种情况属于好意施惠行为。若发生事故,同样先由保险公司在保险范围内赔偿。对于超出保险赔偿范围的部分,一般由车主承担赔偿责任。不过,如果代驾人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车主在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代驾人追偿。例如,代驾人酒驾或严重违反交通规则导致事故,就可能被认定为存在重大过失。
综上所述,代驾司机发生事故后赔偿费的承担要综合考虑代驾的具体情形以及各方的过错程度等因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
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